徐教授
是台灣禮俗的權威
問題是...
實務上怎麼辦?
工商社會
有多少人能夠
七天做一個七
做四十九天
十天做一個旬
做到百日
再對年~三年
守孝完滿 ?
就喪葬禮俗而言,禮儀部分北部似乎比南部傳統。南部沿海地區30年前就將葬禮與做七等綁在一起,在出殯前將七做完。30年前,大約2、30天出殯,頭七7天,其他的七隔個2、3天。 現在更加濃縮,竟然有10來天出殯者,第七天作總七(七個七一次做完),第八天做百日,第九天作對年,第十天出殯返主回家做三年順便合爐。欺神騙鬼,呼嚨活人,這樣做真是天殺的沒良心!難怪社會越來越亂。正常的概念:出殯(葬禮)和做七、百日、對年、三年等,前項是處理會臭的遺體,後者是處理永存的精神(靈魂),它們不用也不必綁在一起,必須照起工來,才能生死兩相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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